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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务院侨办2015中华才艺培训班报名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5-19 来源: [浏览次数:231 ]



 

   为弘扬中华文化,帮助海外华侨华人提高中华才艺技能,国侨办拟于2015年上半年在深圳、广州、厦门举办4期“文化中国·海外华人文化社团中华才艺培训班”。

  一、培训计划

  学员可选择中国民族舞蹈、声乐,武术、太极,龙舟技能,功夫龙狮,书画、茶道等才艺培训。所有班次均设有中国文化讲座,以及文艺观摩、交流活动(培训项目见附件1)。

  二、培训对象

  经驻外使(领)馆推荐的海外华人社团骨干,所选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,身体健康,年龄在18至50周岁之间。

  三、培训费用

  学员培训期间,食宿、交通、学习、观摩等费用由国侨办承担,国际旅费及其他费用自理。

  四、报名事项   

    报名需如实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2),并交中国驻当地使(领)馆,由使(领)馆统一推荐发至国务院侨办(不接受私人报名)。

 

附件:   1. 2015文化中国.中华才艺培训班项目简表(见下表)

     2. 2015年中华才艺培训班报名表 【点击下载

     3. 2015年中华才艺培训班报名注意事项(内容附后)

 

附件1

 

 

附件3:

2014年“文化中国•海外华人文化社团中华才艺培训班”报名注意事项

各位学员:
  为保证你能顺利通过审核,并充实度愉快地参加培训生活。报名时请注意以下。
  1、选报任何班次培训必须经所在地使(领)馆推荐,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。
  2、学员所提交的个人信息(如姓名、护照号码、联络号码)须完整无误。
  3、学员住宿统一安排,如有特殊个人习惯(如饮食等),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。
  4、选报龙7舟、狮艺、武术等项目,报到时请出示医院开具的“关于身 体适合大运动量的证明”。
  5、如需接机(站),学员须提前7天与各培训基地负责人联系。
  6、各班次详细培训计划,可直接致电培训基地负责人。或及时关注各培训基地网站随后转发的培训通知及资料。
  7、参加武术、太极、龙獅、龙舟培训,除我们提供的服装外,学员需自备训 练用的运动裤、运动鞋、防护用品、雨伞等。
  8、训练期间请遵守培训纪律,除基地计划安排的集体活动外,不得请假外出。
  9、学员按时参加培训,并按教师要求完成正常学习任务,结业时统一发放结业证书。

 

(转自广东侨网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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